安岳县民政局
对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一鸿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6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36.07万、占总人口的24.09%。全县现有养老机构35所,建成养老床位约3000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5家、床位约2000张;民办养老机构10家、床位约1000张。现全县特困老人共9074名,其中在养老机构集中供养1107人。建成老年大学3所,学位2000个(县城、龙台镇、通贤镇各1所)。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由我局牵头编制了《安岳县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全面推进“四个一批”。通过新建一批、规范投用一批、关停撤并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对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整合。建设一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和服务高龄、残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机构,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残疾、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
(二)逐步推行机构改革。通过改革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合作模式,逐步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新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医疗集团、社会力量等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
(三)大力拓展服务能力。拓展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代养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医养结合能力。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需求的基础上,逐步面向社会开放一定比例的养老床位。支持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老年助餐、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供需对接等服务延伸。加强农村医养结合发展,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申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
(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标准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机构全覆盖等级评定,推进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管理运营,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运营经费保障。做好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聘用及审核备案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支持一线养老服务人员考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专业化。探索“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慈善组织、社会力量等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
(五)贯彻落实帮扶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岳县农村敬老院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帮扶工作方案》,各联系帮扶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督促指导,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帮扶措施,压实帮扶责任,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简报、宣传栏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典型引路,广泛宣传帮扶典型,展示党员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奉献服务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新风尚。
到2025年底,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成1个县级直管特困供养机构、7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N个农村敬老院及农村互助养老点,进一步完善“2+10+N”(2个县级失能照护中心、1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N个农村敬老院及农村互助养老点)县乡村三级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网络。县级直管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利用率均达到70%以上。推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县级直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二级及以上,80%以上的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及以上,100%的养老服务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标准。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资阳市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资府办发〔2023〕2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八大片区总体规划,着力构建“2+10+N”(2个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0个区域养老中心、N个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区域养老中心空间布局,全力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做好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敬老院床位改造升级、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不断夯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最后,诚挚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祝工作顺利、万事胜意!
供稿:县民政局
审核:李作勤
终审:罗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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