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孙洪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为在安岳工作的无房青年提供过渡性质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议》(第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鼓励支持各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2022年省市下达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500套,我县按程序立项实施了安岳县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计划修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18套,位于安岳县经开区鸿星尔克厂区内,总投资13800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资金来源为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目前已争取到位中省补助资金2674万元,完成投资3058万元。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220套,其中新建100套,
改建120套,计划总投资6078万元,已争取到位中央补助资金580万元,目前改建的120套已经全面开工,新建的100套正在开展可研、初设、概算等前期工作,预计12月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大。由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只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四川省仅支持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等6个重点城市。我县申报的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仅中省补助资金到位,加之银行融资难度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
(二)土地支持政策无法落实。虽然国办、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落实土地政策,可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统筹用好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政府闲置住房等资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但在我县具体实施中因土地问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100套至今尚未落实土地。
三、关于提案中相关建议的回复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新市民(体制内青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力度。一是实行实物配租和补贴发放的方式进行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大学生、体制内青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补贴,实物配租和补贴只能享受一种。二是补贴实行常态化申请,年度审核中腾退的公租房适时通过抽摇号进行分配。
(二)多方筹资,加快在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一是会同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业主(中安集团)、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业主(盛安集团)对接金融机构,争取银行融资,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二是积极协调自规、财政等部门,落实2023年项目的土地,力争12月开工。三是对接省市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三)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供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李作勤
终审:罗 亮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