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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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郑勇等3人辞去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郑勇、向飞、秦云华的书面辞职申请,经2024年11月22日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郑勇、向飞、秦云华辞去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供稿:办公室
审核:杨青松
终审:罗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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