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安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亮受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1324”发展战略,聚焦“三件大事”“四个突破”“五项改革”等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更大力度助推改革发展,更好成效推进法治建设,更实举措支持代表履职,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努力奋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岳篇章!
供稿:办公室
审核:成国君
终审:罗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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