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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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金家文为安岳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根据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金家文为安岳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安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17日
编辑:易钊颉 审核:成国君 终审: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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